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于2022年6月向我处申请对南关区人民法院对他行不良资产进行司法拍卖的整个过程进行保全行为公证。
我处公证员杨逊受理此项公证,经审查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认为当事人符合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主体资格,其提交的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等材料均属实,便受理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
公证员杨逊和公证员助理张志刚、陈曲随南关区人民法院法官和房产评估公司工作人员,分别对38处被查封的房内物品进行摄像保全证据。保全现场分布于长春市各个城区相距较远,公证人员冒着似火骄阳、顶着倾盆大雨,准时进入现场,审慎细致的进行工作。在现场遇有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阻挠保全活动的,公证员也努力的配合法院工作人员对被执行人多方面、全方位的进行劝说和普法,取得了在场被执行人的理解和支持。
公证员利用一周时间顺利的完成了上述38处房产现场的摄像录像行为。对于公证员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民生银行与法官都给予了充分肯定,也使我处在发挥公证法律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功能中做出自己贡献。
长春市忠诚公证处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四日